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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曾经服务过的物业:
长宁:西郊宝成花苑、御墅花园、中华园、西郊明苑、西郊一品、创世纪......
闵行市区:虹梅别墅、虹桥高尔夫别墅、嘉年别墅、名都城别墅.......
闵行华漕板块:西郊庄园、兰乔圣菲、凯德林茵湖畔、西郊网球俱乐部公寓......
青浦:湖畔佳苑、长堤花园别墅、西郊华城、西郊美林馆、丽都、长堤别墅、长堤花园别墅、西郊大公馆、居礼别墅......
佘山:佘山月湖山庄、佘山东紫园.......
(关于离婚后的购房篇)
51、问:夫妻离异后,任何一方购买商品住房时,在限购方面有什么特殊规定吗?
答:自2021年1月22日起,夫妻离异的,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三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,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。
52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分给男方,目前离异未满三年,现男方将分到的该套住房出售后名下无房,男方是否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男方如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在离异满三年后可购买住房。
53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分给男方,目前离异不满三年,现女方是否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女方如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可以购买住房。
54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有两套住房,双方各分得一套。目前离异不满三年。现其中一方再婚,再婚家庭名下仅有离异时分到的一套住房,是否可以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购买一套住房?
答:再婚家庭成员如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在离异满三年后可购买住房。
55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有两套住房,均归女方所有。目前离异不满三年。现男方是否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男方如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在离异满三年后可购买住房。
56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分给男方,目前离异不满三年,现女方再婚后,再婚对象也是外地户籍,再婚家庭名下无房,是否可以购买一套住房?
答:离异满三年后且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,可购买住房。
57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在男方名下,双方约定在离婚后将该房屋出售,目前离异不满三年,且房屋已过户到他人名下,现双方是否都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在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,女方可以购房,男方在离异满三年后可购买住房。
58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在夫妻双方名下,双方约定在离婚后将该房屋出售,目前离异不满三年,且房屋已过户到他人名下,现双方是否都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在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前提下,双方在离异满三年后均可购房。
59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在男方名下,双方约定在离婚后该住房归女方所有,目前离异不满三年,该房屋产权仍在男方名下,现哪一方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男方如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应按约定将房屋产权变更至女方名下后再购房;女方不可以购房。
60、问:原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,离异时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在双方名下,婚姻存续期间已将房屋出售并网签(离婚后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),目前离异不满三年,现双方是否都可以按本市户籍单身情形购买一套住房?
答:双方不存在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均可以购房。
本问答解释权归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,如有疑问,可致电“962269”服务热线(2022年8月)
(关于拍卖与赠与住房篇)
43、问:司法拍卖本市住房的是否纳入限购范围?
答:纳入本市限购范围。2021年1月25日起,法院在公开发布的本市住房拍卖公告中明确,竞买人(包括自然人和企业)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,否则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。
44、问:购买法院拍卖的住房,如何办理限购审核?
答:竞买人竞买成交后,买受人应当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,及时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,取得《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》。
45、问:产权人委托拍卖的住房,竞买成交后,如何办理限购审核?
答:竞买成交后,产权人应当与买受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,并按二手住房交易情形办理限购审核。
46、问:赠与房屋的,受赠人需要纳入限购审核吗?
答:自2021年7月24日起,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,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。
47、问:将房屋赠与他人后,又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的,在本市限购政策中有什么规定吗?
答:自2021年7月24日起,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,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,该住房自赠与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。
48、问:接受住房遗赠的,受赠人需要纳入限购审核吗?
答:不需要。
49、问:对于同一套住房,共有产权人之间的赠与,是否适用《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》(沪建房管联[2021]476号)规定?
答:不适用。
50、问:对于居民家庭中家庭成员(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)之间的住房赠与,是否适用《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》(沪建房管联[2021]476号)规定?
答:不适用。
(企业购房篇)
37、问:规范企业在本市购买一手住房的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?
答:自2018年7月3日起实施。
38、问:规范企业在本市购买二手住房的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?
答:自2021年3月3日起实施。
39、问:企业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?
答:需满足下列条件:
1、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;
2、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;
3、企业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,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。企业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,购房时不受上述企业设立年限和员工人数等条件的限制。
40、问:企业在本市购买的一手住房和二手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有年限限制吗?
答:企业购房时间在2018年7月3日及之后的,再次上市交易需满5年及以上。
41、问:境外机构可以在本市购买办公用房吗?
答:不可以。
42、问:境外机构在本市设立的分支、代表机构可以在本市购买房屋吗?
答:境外机构在本市设立的分支、代表机构可以在本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,不能购买住宅用房。
25、问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本市住房,可以购买几套本市住房?
答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无本市住房,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且购房人之一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满5年及以上(能提供自购买住房之日上月起算63个月内,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满60个月及以上的),限购1套本市住房。
26、问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的本市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(城镇社会保险)缴纳证明为补缴的,是否予以认可?
答: 不予认可。
27、问:外地户籍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,夫妻中只有一方缴纳本市个税或社保,购房合同上是否可以同时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?
答:可以。缴纳个税或社保一方必须作为购买人。
28、问:原籍为外地户籍,因就学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口的单身个人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不可以。
29、问:原籍为外地户籍,因就学迁入本市学生集体户口的在读博士研究生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本市学生集体户口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已婚的,其家庭成员(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本市无住房的,可凭户籍证明及学校证明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30、问:本市户籍(“100”户口段)的在站博士后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本人名下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的(如已婚,则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在本市均无产权住房),且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的,可以凭户口卡(或户籍证明)和加盖设站单位公章的《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》于在站期间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31、问:原籍为上海的现役军人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原籍为上海的现役军人,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执行。
32、问:驻沪部队中外省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家庭,可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,其家庭成员(包括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在本市无住房的,可凭军官证及驻沪部队证明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。
33、问:境外个人与中国公民(本市或外地户籍居民)结婚,两个人共同购买本市住房有什么要求?
答:根据中国公民一方的户籍情况,按本市相应的住房限购规定执行。
34、问:境外个人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外国人、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购房的,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不存在离婚析产、住房赠与等特殊情况,还须满足:其家庭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;至购房之日已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;购房用于自住。其中回沪定居而购房的华侨,凭侨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,可免于提供已在本市连续工作满1年的证明。
35、问:夫妻双方均为境外个人,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吗?
答:夫妻双方在购房时均应符合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住房的相关规定(详见上述第34问)。
36、问:境外个人在本市购买住房,是否可以提供外地工作证明办理限购审核?
答:不可以。